罷工工潮,撐工友的出錢出力,但另一邊箱,卻有不少人不以為然,說香港崇尚自由經濟,工資應由市場決定,你情我願,不滿工資低的大可轉行。自由經濟,市場競爭,這些詞彙大眾好像毋須多加思索就視之為理所當然,莫非,同情工人的,全都是不懂經濟學的笨蛋?
回想那些年,曾經很愛經濟科(以及那個一同上補習班的女孩),七年過後(四年中學三年大學),再也沒有拿起教科書。罷工工潮觸發「不滿工資大可轉行」的討論後,又令我回想起當年迷醉學習過的內容。在 書櫃裡找來塵封了的會考教科書,自由市場到底是什麼一回事,書中很簡單的指出:若買賣雙方都能自由地追尋自身的利益並進行交易,社會自然可以得益,經濟學 家稱之為完全競爭(perfect competition),不過,現實世界總是不完美的,要達致完全競爭,必須符合以下的條件,包括:
- 有大量的買家及賣家;
- 沒有個別買家或賣家能控制價格;
- 出售的貨品基本上是一樣的;
- 買家與賣家都對市場資訊充分掌握;
- 生產資源能自由流動。
在這種情況下的交易,其交易量與價格才是最合理,也是對社益整體最有益。當然,現實根本是不完美的,上述條件無法達到,就有可能出現不同程度的壟斷。
香港充滿壟斷
簡 單而言,在商品市場,若然出現單一賣家(壟斷是也),價格自然會被不合理的拉高,令消費者須付出比合理價格更高的價錢。公眾常投訴被壟斷的行業不斷無理加 價,理由正在此。但反之亦然,若然只有單一買家,格價也會被不合理地壓低,聯手投標壓價正是這個意思,受害的變成賣家。
單一賣家的壟斷(monopoly),以及只有少數賣家的壟斷(Oligopoly)公眾十分熟悉;但單一買家同樣是一種壟斷,經濟學稱之為單一買方壟斷(monopsony),只有少數買家的壟斷則稱為Oligopsony,不知何解,這兩者是較少人提及。
商 品及服務買賣的這套邏輯,同樣可應用在勞動市場。經濟學課程裡有一課名為Pricing of Productive Factors,正正談及勞動市場的定價──亦即是工資。道理很簡單,跟商品一樣,若然勞動市場只有單一買家(即單一僱主),價格(即工資)就會被不合理 地壓低,工人缺乏議價能力,工作環境自然無法改善,經濟學稱之為獨買剝削(Monopsonistic exploitation)。工會的出現,正正就能團結工資被不合理地壓低的工人,爭取合理工資。
勞動市場的買方壟斷,以及其對工資的不 合理影響,明明就寫在經濟學教科書裡,我不明白為何把自由經濟掛在口邊的朋友們,總是對此視若無睹。在今天的碼頭工人勞動市場裡,存在prefect competition嗎?是僱主還是工人的壟斷性較高?若然買家(即僱主)來來去去就只得那幾家,「東家唔打」根本無法「打西家」,工資不被不合理地壓 低才怪。試想像,若然全港快餐店茶餐廳酒樓食肆都由兩三家企業壟斷,洗碗工人工資不被壓至最低工資才怪。
我已放下經濟學多年,若然近年已 有什麼理論研究的新進展,我當年所學的這套已被丟進垃圾堆,請大師們指正,但我過去所認知真正擁抱自由經濟理念的大師們,不會對壟斷視若無睹,而是對無論 商品還是勞動市場的壟斷都深痛惡絕。真正的自由經濟倡議者,會盡力打破行業的壟斷,引入新營運者,增加競爭(若然工會權力過大,同樣需要打擊)。 Demand supply的確不代表一切,但真正的demand and supply背後還有一大堆假設,總是被人忽略,真正懂得經濟的大師們,請為真正的自由經濟發點聲,好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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